現代牧業供應商行為準則
作為行業領先的奶牛畜牧運營商及原料奶生產商,現代牧業致力于提供優質的生鮮乳和乳制品,同時與我們的供應商建立長期、互利、可持續的合作關系。我們認識到供應商在我們的業務成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我們制定了《現代牧業供應商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并期望供應商遵守本《準則》中規定的道德、社會和環境標準。
1. 對供應商的要求
為了實現我們的合作目標,我們要求供應商:
1.1 勞工標準
1.1.1 強制勞動
我們要求供應商致力于避免一切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如所有工作必須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并且必須允許所有工人在合理的通知下自由退出雇傭關系。我們要求供應商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威脅、暴力、限制、扣押或其他手段,強迫工人繼續工作或剝奪他們的自由。供應商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工人的移動或交流,進行人口販賣而產生的奴隸勞動,或者非法沒收工人的身份證件、護照或其他重要文件。
1.1.2 童工和未成年工
供應商應遵守所有適用的有關最低工作年齡的法律法規,并確保其業務活動不會使用任何形式的童工。供應商應在錄用員工時核實其年齡,不得安排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從事任何可能有損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供應商應確保未成年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符合當地法律和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規定,并不影響他們參加教育和培訓的機會。
1.1.3 工作時間
我們要求供應商遵守與工作時間、休息、工資和福利相關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確保沒有員工超過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最高工作時間,以較低者為準,并尊重員工享有帶薪年假和公眾假期的權利。供應商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意愿,合理安排加班工作,并確保加班不超過當地法律或行業規范所允許的范圍。
1.1.4 薪資福利
我們要求供應商遵守與加班工資和最低工資相關的適用法律法規,確保所有員工得到公平和及時的報酬。供應商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報酬。供應商應按時支付員工合理和足夠的薪資,至少能夠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和一些可支配收入。供應商應清楚地向員工說明其薪資結構和計算方法,并提供相關的記錄和證明。供應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減或延遲支付員工的薪資。供應商還應根據當地法律和行業規范,為員工提供相關的福利和保險。
1.1.5 人道待遇
我們要求供應商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無暴力的工作環境,不容忍任何形式的騷擾、虐待或懲罰,包括但不限于身體、性、語言或心理方面。我們要求供應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搜身或異性搜身,亦不得威脅實施此類行為。供應商應建立有效的投訴和申訴機制,并確保員工可以自由、安全、保密地反映其問題和意見,并得到及時和公正的處理。
1.1.6 反歧視
我們要求供應商在其業務活動中遵守平等和不歧視的原則,不得在任何業務活動中以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年齡、殘疾、國籍、性取向、政治觀點或其他受法律保護的特征為理由進行歧視。供應商應確保所有員工在招聘、培訓、晉升、薪酬、福利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機會和待遇,并根據其能力和表現進行評估和獎勵。供應商應尊重員工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并為員工提供一個無歧視、無偏見的工作環境。
1.1.7 自由結社
我們要求供應商應尊重法律規定的員工自由結社、加入工會、尋求代表和集體談判的權利。不干涉或報復行使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權利的員工。供應商應與工會或其他代表員工利益的組織建立良好的溝通和合作關系,并尊重他們在勞動關系方面的合法權益。
1.2 健康與安全
1.2.1 工作場所的環境
我們要求供應商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無暴力的工作環境,遵守所有適用的健康和安全法律和法規,預防事故和傷害。供應商應確保其工作場所符合消防、電氣、建筑等方面的安全規范,并配備足夠的安全設施和器材,如滅火器、急救箱、安全出口等。供應商應定期對其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并及時消除任何可能造成危險或傷害的因素。供應商還應確保其工作場所有良好的衛生和通風條件,并提供適當的飲用水、洗手間等設施。
1.2.2 產品質量和安全
我們要求供應商嚴格遵守與產品安全和質量相關的所有法律和法規,以及符合本公司的質量要求。供應商應建立和維護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和安全。供應商還應及時處理任何與產品或服務質量或安全相關的問題或投訴,并采取適當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以避免重復發生。
1.3 環境保護及社會責任
1.3.1 環境保護
我們要求供應商采取措施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遵守所有適用的環境法律和法規,確保生產資質和環保要求符合相關管控標準。供應商應通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廢棄物排放,減少溫室氣體(GHG)排放,積極推進綠色生產模式。供應商需取得排污許可證、環評驗收報告等法定環保資質文件,確保產品質量不受不利環境因素影響。與此同時,供應商應建立健全環境管理機制,加強污染防控和生態保護,推動上下游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
1.3.2可持續管理水資源
我們要求供應商可持續地使用水資源。這包括實施水資源循環利用系統,推廣節水灌溉等先進技術,采用水效率高的設備和工藝,以及開展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等措施。供應商還應建立完善的用水管理制度,并積極尋找減少用水量的機會。此外,供應商應持續監測其水資源使用情況,并鼓勵對外公開相關報告,以提高透明度和責任意識。
1.3.3 打造“零森林破壞”供應鏈
我們要求原材料供應商須對奶牛等飼養動物及豆粕等具有森林破壞風險的飼料原輔料的采購行為進行專項管理,致力于打造“零森林破壞”供應鏈,供應商的原材料產區應不因農業用地或種植用地的擴張而引發森林砍伐等危害。要求供應商遵守其開展業務國家及地區適用的森林保護法律和法規,應禁止采購來源于因破壞高碳儲森林(High Carbon Stock Forests)、高保護價值森林(High Conservation Value Forests)、以及泥炭地、濕地和熱帶雨林等生態系統而生產的產品;
1.3.4 保護生物多樣性
我們要求供應商須尊重和保護我們所在地區的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并避免對受保護或瀕危物種和棲息地造成任何不利影響。進行我們的業務活動時,盡量減少對土地、水資源、空氣質量等自然資源的消耗和污染,并采用環境友好的技術和方法。
1.3.5 社區關系
我們要求供應商須尊重并保護當地社區的合法權益,與社區保持良好溝通,避免經營活動對其造成負面影響;合理利用當地資源,踐行可持續發展原則,積極參與并支持社區發展。
1.4 商業道德與信息保護
1.4.1 誠信廉潔
我們要求供應商遵守運營所在地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社區和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利益。應制定并實施反腐敗和反賄賂政策和程序,誠實、公平、透明地開展業務活動。應設立舉報機制,為發現和報告潛在不當行為提供渠道。同時,承包商應制定管理利益沖突的政策和程序,不從事任何形式的賄賂、腐敗、欺詐或不正當競爭。不提供或接受任何可能影響業務決策或損害我們聲譽的禮物或娛樂。
1.4.2 信息保護
我們要求供應商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遵守所有適用的數據保護法律和法規。保護客戶的機密資產和信息,不泄露、濫用或誤用這些資產和信息。
2. 供應商準入
公司對供應商實施準入管理,將供應商環境及社會表現納入供應商準入的重要指標。入庫之前,供應商必須簽署本準則的承諾函,即《可持續采購管理準則承諾函》,要求入庫的供應商簽署率達100%。
3. 供應商合作
我們在公司在入庫的供應商中選取合適的供應商開展合作,本公司質檢相關部門和采購需求單位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將環境管理、勞工管理、健康與安全及社會責任、商業道德等環境與社會指標納入《供應商綜合評價表》打分標準。在《供應商綜合評價表》中,勞工管理績效指標的權重為15%,質量和價格指標的權重分別為15%和15%。評審小組根據供應商在現場評審、文件評審和抽樣檢驗過程中的綜合表現填寫《供應商綜合評價表》,并優先聘用環境管理及勞工管理績效表現更優異、綜合得分更高的供應商。勞工管理表現優異指供應商保證其員工享有合理的權利和待遇,如公平合理的薪酬、安全平等的工作環境、適當的休息時間等,未發現供應商使用童工、強制勞工情況,并保證其員工具備相關專業資質,如運輸承包商司機的駕照等,避免供應商員工勞工問題的出現。
確定與公司合作的供應商需簽署《陽光協議》以及《可持續采購管理協議》。《陽光協議》旨在營造合法經營、陽光誠信的合作氛圍。《可持續采購管理協議》的條款覆蓋本《準則》的具體要求。
4. 供應商分級管理
我們通過追溯上游供應鏈,識別出一級、二級、三級供應商。我們對公司所有461家一級供應商(包含設備、原料、輔料、服務類等全部種類的供應商)進行ESG審計,覆蓋率達100%。此外,我們還對部分重要的98家三級原料(飼料及草料)供應商進行ESG審計。
中糧國際作為我們的二級供應商,在保障大豆可持續供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2024年5月,中糧國際向現代牧業交付了5萬噸 “零毀林零植被破壞”巴西大豆。2023年,中糧國際已實現了在巴西直接采購大豆的完全可追溯至農場。中糧國際承諾到2025 年,消除大豆供應鏈中的毀林問題,到2030 年,在拉丁美洲環境敏感地區建立“零毀林和零植被破壞”的大豆供應鏈。
5. 供應商評審、獎勵和整改
我們每月根據《供應商評審表》對全部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質量及安全管理,如產品包裝、到貨及時性、用藥管理、飼料管理、清洗管理、自檢管理等多維度評估標準。我們亦對供應商的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評審,包括供應商是否按照規定排放廢氣廢水,其員工工作環境是否安全、其工作場所是否出現強制勞工等方面。在《供應商評審表》中,勞工管理績效指標的權重為20%,質量和價格指標的權重分別為20%和20%。
根據評審小組的評分情況,我們將供應商分為「優秀(長期合作)、良好(持續合作)、合格(合作預警)、不合格(責令限期整改)」四個等級,依據等級管理要求,確定對供應商進一步的審核要求和合作方式。
被判定不合格的供應商,需要依據《供應商整改問題函》進行限期整改。該函件涵蓋了環境和社會的整改框架,我們根據評估結果提出具體的整改要求,這些要求根據《可持續采購管理協議》中的環境和社會標準制定。對于需要整改或修正的問題,我們采取以下行動,包括但不限于:
- 要求具有潛在ESG高風險的供應商提交一份改善行動計劃,于期限內完成改善措施,以減輕和消除其ESG風險,并定期向我們報告其執行情況和進展,我們將依據改善行動計劃查驗其落實狀況。
- 終止合同并停止業務關系。
- 向相關部門和利益相關方報告違規行為。
針對優秀供應商,提供的激勵包括但不限于:
- 優先選擇他們作為我們的首選合作伙伴。
- 授予他們證書或榮譽徽章。
- 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合作。
- 為他們提供更優惠的付款條款和條件。
我們相信,通過遵守本《準則》,我們將共同提升我們在乳品行業的聲譽、競爭力和社會責任,并為雙方創造價值。